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和绩效考核实施方案(3)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教师绩效工资发放与考核实施方案,结合上级政策要求和本校实际情况……
受半年考勤奖;累计旷工2天以上15天以内的,事假15天以上1月以内的,一般病假1月以内(住院治疗1月以上)的,不得享受全年的考勤奖。同时,工作时间迟到、早退半小时惩4元,旷工1天惩60元。村小实行不定时抽查,每发现缺勤一次扣现金50元。
4.绩(25%)
主要考核教师的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和自身专业发展等方向。 (1)所教班级班风学风差,学生学习习惯未养成,每月扣任课教师各10元。
(2)以期末办事处质量监测结果为依据,巩固率、及格率、优生率、人平分的代数和达到片区同年级同科教师的平均积分,奖现金150元,每增减10%,增加或减少绩效工资的10%,直到扣完为止。同时,以办事处提供的成绩为依据,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80元,第三名奖160元,第四名奖100元,第五名奖80元,第六名奖60元。期末办事处统考,单科成绩低于片区平均成绩,且名列片区倒数第一、二名的,惩现金200、150元。
(3)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研究于改革、教学竞赛、论文撰写等,获上级奖励,按《学校目标考核条例》给奖。
(4)任考查科目的教师和后勤人员的绩效工资,以工作的责任心和效果为依据,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比例发给。
(5)考绩项目涉及到学生人数的,以招生人数或期初接班人数为准。 四、负责
1.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小组 组长:胡万忠
副组长:张万生 罗隆宇
组 员:杨春城 蒲茂明 蒲正仁 张清 赵小兰 邓小凤 赵一君 2.此方案于2009年2月起实行。
阆中市治平乡中心学校 二OO九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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