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第一责任人制(2)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
为了加强幼儿园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着安全第一、幼儿第一、明确责任、保教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结合我园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园安全工作责任人职责。
第一责任人(园长):陈清
责任内容:
1.全园教职工要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保持园内环境清洁卫生,努力实现
五化(美化、净化、绿化、安全化、儿童化)。
2.室内外清洁卫生,实行分片包干,落实到人,各负其责。要求房内窗明
几净,空气流通,教具桌椅清洁卫生,摆放整齐,地面无纸屑、果皮、痰迹。
3.保持厕所清洁,便有冲洗,每周消毒,保持无味,无蚊蝇,无尿渍。
4.坚持清扫制度,每天小扫,每周大扫,并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
5.坚持卫生检查制度,由主管园长、保育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园各处卫
生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价、做记录,并与各负责人的工作效益挂钩。
6.活动室物品和用具摆放有序,不零乱。寝室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
新鲜,阳光充足(每天入园前和起床后)。
7.幼儿床单、被套、枕套每月清洗一次。玩具每周清洗一次,每天清洗
幼儿餐具,每天擦桌椅、玩具柜等。
8.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不随地大小便,不随地吐痰,乱仍果
皮纸屑。
9.保证幼儿每人一巾、一杯、一碗。养成饭前便后洗手,饭后漱口的习
惯,坚持每周剪指甲。
下一篇:北京市生态用水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