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小学计算机管理教师岗位职责(5)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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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教档案
6、认真填写《电教器材使用登记表》并妥善保存按时上交。
7、不得将操作台钥匙转借他人或让他人复制。
教师备课室管理办法
1.教师备课时定时开放制度,时间为:上午:7:40-11:30下午:2:30-5:30
如有特殊情况需由主管主任批准。
2.教师备课室计算机按教研组划分专用。发生非正常事故由使用人负责。
3.教师上机前须填写“教师上机登记表”。
4.教师个人资料要设置密码,保存在指定的硬盘区域,教师在操作时不准随意删除他人的资料。
5.教师所使用的软盘等外部存储器等要经网管员检查杀毒后方可使用。
6.工作时间内严禁打游戏,严禁带小孩进入机房。
7.上结束后,按程序关机,将桌凳放好,并将个人材料带走。
8.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洁。
9.在机房内严禁抽烟、大声喧哗。
10.注意用电安全,除网管员外,其他人不得随意插拔各种线缆,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