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消费维权工作(5)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纠,查找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进行整改,并进一步加强自律,认真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六、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弘扬消费维权工作的先进事迹
一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是《消法》赋予消协组织的一项主要职能。消费维权工作实践证明,消协与新闻媒体是一对天然的盟友,可以说,紧密相连、互相依托,为此,近几年来,我们与《安徽法制报》,《工商文雁》、《颖州晚报》、太和县电视台的联系非常紧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力量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工作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揭露和曝光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剖析消费侵权现象,围绕消费热点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有力地提高了消协的公信力。二是大力推动消协网站信息平台建设。县消协网站是我们进行信息公开、开展宣传活动的直接窗口,打造简洁明了的登陆页面和保证较快的信息更新速度是推动网站平台化建设的有力抓手。近几年来,我们指派专人负责网站的建设及更新工作,对首页的标志图片进行了重新设计,提高了图片信息的数量。按照《安徽省消费者协会信息化建设意见》精神,坚持每月更新不少于3条信息。使其变为传播消协声音的喉舌,化解消费纠纷的平台,展示诚信企业形象的舞台。三是办好县消协《简报》,宣传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成绩,充分利用县消协简报宣传平台,开办消费维权专栏,加强消费维权工作理研究;充分发挥《简报》的宣传平台,及时反映我县消费热点问题和消费维权工作动态,扩大我县消协组织的对外影响。(朱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