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消费维权工作(4)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纠纷调解提供法律服务,并参与疑难复杂纠纷的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大了消费维权工作的力度,极大地提高了消协组织的公信力,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社会监督力度,积极引导行业自律。
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是《消法》赋予消协组织的七项职能之一。为此,近几年来,我们围绕这个中心,重点开展了四项活动。一是开展“消费警示”活动。节日期间,根据消费者投诉和市场调查情况,我们通过新闻媒体及消协网站,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以免消费者上当受到伤害,同时也警告经营者应依法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参与市场专项整治。积配合工商、质监、烟草、卫生等部门,采取一般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配合行政执法部门予以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三是开展问卷调查及消费评议活动。在完成省、市消协组织安排的评议工作外,我们开展了供水、供电、通讯、金融、邮政、快递服务等六大行业的消费者评议活动,发放评议调查表2500份,回收评议调查表2298份,根据评议调查表情况形成了详细的调查报告,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四是组织开展“诚信单位(示范)”申报活动。对获得“诚信单位(示范)”的企业进行回访检查。通过回访发现,“诚信单位”总体情况较好,绝大多数企业名副其实,起着“领头羊”的作用,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把消费者的需要作为第一需要,努力在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但也存在某些企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企业开展消费教育活动次数不是很多等问题,回访检查组对此进行了指正,要求企业今后要及时开展自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