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分工方(6)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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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分工方案》。
会管理体制改革,引导行业协(商)会加强自身建设。将行业协(商)会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质量和数量作为等级评估的重要内容。认真清理政府职能转移项目,逐步将政府职能中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事务依法移交给行业协(商)会。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作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规则、范围。(省民政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科技厅、法制办、省工商联等相关单位参与)
五、建立健全专业服务体系
(十三)加强信息化服务。建立信息化服务联盟,支持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营销模式创新水平。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开展中小微企业信息化测评。支持中小微企业信息化服务商开展行业或产业的信息化诊断服务,建立信息化服务商信用评估制度。(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十四)改善管理培训服务。引导中小微企业落实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加强基础管理,完善治理结构,促进中小微企业规范发展。组织实施强企工程,支持管理咨询服务机构与中小微企业合作,对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培训,推广管理创新成果。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以中小微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为主要对象的区域培训基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相关单位参与)
(十五)优化创业服务。各地政府要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安排部分指标,用于支持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鼓励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等各类园区建设标准厂房,为小微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每年认定和扶持一批小企业创业基地。加强创业辅导队伍建设,鼓励各地建立创业辅导中心等创业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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