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玻璃加工厂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4)
时间:2025-04-18
时间:2025-04-18
xxxxxx玻璃加工厂年加工1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第一章安全评价概述
第一节安全评价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在役装置、储存装置和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严格监督。通过安全评价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后果,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测和分析工艺设施、设备和装置的安全性如何,查验生产装置在安全生产方面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
2.系统地查找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发掘存在于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方面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和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状况及造成的危害,有助于实现生产全过程的安全控制。
3.对该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固有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系统评价和科学分析,对其控制手段进行诊断。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预防或降低生产过程中危险性的防范措施和控制对策,建立系统安全的最优方案,促进企业实现本质安全化生产。
4.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察、管理提供依据。
第二节评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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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评价范围
本次安全评价对象为xxxxxx玻璃加工厂年加工1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该项目位于xxxxxx。安全评价范围包括项目的总图布置、周边环境、建筑、主体生产系统、安全设施、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及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等。主要内容包括:生产车间1座、室外箱变1座。
该项目东侧移动板房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被评价单位对现有装置进行改建、扩建,或由改建、扩建引起现有工艺装置改动或地址变更等,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之内,应重新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另外,该项目所涉及的环境保护问题,则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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