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38-2015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16)
时间:202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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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38-2015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
GA 38—2015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柜体检验和验收要求
B.1其他结构形式的柜体的防护能力至少应达到:
a)能够承受150gTNT(1.55g/cm³~1.60g/cm³)炸药贴面爆炸,柜体不应产生穿透性孔洞,背面应无飞溅物;
b)能够有效防护79式轻型冲锋枪在距离枪口5m处发射51B式7.62mm手枪弹(钢芯)的射击,子弹及其破片不应穿透柜体;
c)使用GB10409-2001中A1级规定的工具,在15min净工作时间内不能打开一个38cm2的洞口。
B.2 柜体验收前,施工方应提供柜体施工过程中的加工图纸、材料清单、施工过程照片、材料采购证明等资料。
B.3验收时应用精度1mm的卷尺测量柜体台面的外形尺寸并与图纸比对。若柜体采用其他结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通过合格检验的柜体型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柜体结构应与上述资料比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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