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彭某、李某与被告鹤城区河西街道办事处黄(3)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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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给予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⒆灾吻毕绞杏泄毓娑ㄏ硎芏郎优改附崩薄O衷婊煊耪伲垂娑烊×硕郎优ぃ涠郎优彝サ暮戏ㄈㄒ胬碛Φ玫轿ぃ丝谟爰苹趵返诙远郎彝ジ优荨逗鲜∪逄醯谝豢畹诙罟娑ā芭┐寮寰米橹峙浼寰檬找妗彝ピ黾右蝗朔荻睿辉诨嬉С笙硎芏远郎终优亍⒎龀稚樯芫鸵档确龅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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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怀化市鹤城区河西街道办事处黄家
山村某某村民小组在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应给予原告彭某、李某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的待遇;
案件受理费400元,由被告怀化市鹤城区河西街道办事处黄家山村某某村民小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张 磊
人民陪审员 丁 伟
人民陪审员 倪 勇
二○一二年 二 月 十三 日
书 记 员 单 丹
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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