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92-86(7)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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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较小,基层空隙较大时,沥青用量宜采用高限,反之宜采用低限。
第5.2.4条 旧沥青路面、清扫干净的碎(砾)石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块石
路面等不用透层油,但宜在第一次沥青用量中酌情增加10~20%。
第三节 施工
第5.3.1条 三层式沥青表面处治应按如下程序和要求施工:
一、放样和安装路缘石。 二、清扫基层。 三、浇洒透层沥青。 四、浇洒第一次沥青。
1在透层沥青充分渗透后,或在已作透层或封层并已开放交通的基层清扫后,即可浇洒第一次沥青。如发现浇洒数量不足,有空白、缺边等应立即用人工补洒,有积聚现象应于刮除。 2沥青浇洒的长度应与石料撒铺相配合。应避免沥青浇洒后等待较长时间才撒铺石料。
3在每段接茬处,可用铁板或建筑纸等横铺在本段起洒点前及终点后,宽度为1~1.5米。如需分两幅浇洒时,应保证接茬搭搭接缝应错开 五、撒铺第一次石料。
1浇洒主层沥青后(不必等全段洒完)应立即撒铺第一次石料。其数量按规定一次撒足。
2局部缺料或过多处,用人工适当找补,或将多余石料扫出。两幅搭接处。第一幅浇洒沥青后应暂留10~15厘米宽度不撒石料,待第二幅浇洒沥青后一起铺撒石料。
3无论机械或人工撒铺石料,撒料后应及时扫匀,以普遍覆盖一层,厚度一致,不应露沥青。
六、碾压。撒铺一段石料后(不必等全段铺完),应立即用6~8吨双轮压路机或轮胎压路机碾压。碾压时应从路边逐渐移至路中心,然后再从另一边开始移向路中心。每次轮迹重叠宜为30厘米,碾压3~4遍。钢轮压路机行驶速度开始不宜超过2公里/小时,以后可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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