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采取两方案 理性看待利弊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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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采取两方案 理性看待利弊
日前,中组部、人社部发文要求,3月1日起,处级女干部 “一次性”延迟退休年龄至60岁,并引入“弹性机制”,相关人员可在原退休年龄(55岁)自愿退休、或继续延长工作年限。公众对于延迟退休的方案是否就此启动的推测也再次引发关注。
据记者了解,目前官方的“延退”方案仍在制定过程中。与上述女性处级干部一次性延迟5年退休不同,整体“延退”方案将采取“渐进式”延迟。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今年“两会“期间曾方案思路,即“每年只会延长几个月的退休年龄”,同时“经过相当长的时间达到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他举例,“比如我是55岁退休,5年以后实施也就是55岁零两个月退休,明年的人可能就是55岁零6个月退休,是渐进式的”。
延迟退休两套方案
虽然官方的延迟退休政策仍在反复研讨和斟酌,但近些年来,已经有不少机构和学者纷纷提出方案和建议。其中,延迟退休的模式、退休目标年龄、预告时间长短、是否包含弹性机制等是关键的参数,不同方案各有取舍。
针对“延退”的模式,学术上存在两种不同的方案,即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以及延迟退休年龄。前者指的是将养老金领取年龄延后,但政府不规定退休年龄, 由劳动者自主决定何时不再工作;后者则要求劳动者持续工作到新的退休年龄,届时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差别在于,个人退出劳动力市场的退休年龄和领取全额养 老金的年龄是否应该分开。据记者了解,目前官方更倾向于延迟退休年龄的方案。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曾介绍,延长退休年龄一般有两种策略:一是弹性(柔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二是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可选项’,秉承自愿的原则,后者则不然”。
上述两种模式对于养老基金的收支影响也不尽相同。与现行制度相比,延迟领取养老金等于缩短了领取的年龄,可使养老金支出有所减少。这种模式给予个人 选择权,在达到领取年龄前可以工作,也可以不工作。如果工作,也可以根据各人情况选择工作年限。选择一直工作到领取年龄的,情况就和延迟退休年龄相同,不 但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变短,形同为养老基金“减负”,又可增加缴费,提升基金的筹资规模。
(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文章来源:中公教育北京分校
北京中公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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