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合伙协议(7)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合伙协议、自然人合伙协议模版范文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全体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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