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2)
时间: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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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含)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任教学科的普通话水平最低为二级甲等)。
(四)身心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合格。
(五)教育教学:在校期间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等师范类专业要求的课程,参加过教育实习环节,并成绩合格。
三、申请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具体见附件2)。
(一)部署阶段:4月17日
(二)报名阶段:
1、系报名:4月17日至4月22日,各系以班为单位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及填写说明见附件3)。
2、网上报名、材料整理:4月28日至5月15日,已报名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填报个人信息(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见附件4),并整理好申请材料(材料整理见附件5)。
(三)体检阶段:5月8日至5月11日,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四)申请材料提交:5月16日至5月18日
(五)5月21日至6月8日:人事部整理、汇总申请材料并报送至信阳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信阳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资格认定。
(六)6月底,信阳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办理、发放教师资格证。
四、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B4纸双面打印)原件一式2份。
(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B5纸打印)原件1份(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