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10
时间:2025-03-10
关于2012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2]263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2]2号)文件精神及信阳市教育局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一、申请人员范围、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
人员范围:凡学籍在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的2012年应届师范毕业生(限普通高招师范类)以及教育理论考试合格的应届非师范专业的毕业生,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可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可申请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参考的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见附件1。
二、申请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学历条件: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