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项目设计合同(4)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规划项目设计合同
六、乙方责任
乙方在承担本合同项目规划设计期间,应对方案汇报提供技术服务,参加有关部门设计审查会议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及份数及时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内容及深度应符合国家《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
乙方对因自身设计原因出现的设计文件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七、其他
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如超过《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规定的份数,甲方另付增加份数的工本费。
甲方委托内容超出国家规定深度要求或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甲方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在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可诉至甲方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上一篇:货币银行学第十三章
下一篇:落实三转树新风 聚焦主业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