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之光物业中心秩序维护工作指引(8)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6秩序维护员门岗服务
一、在指定位置、指定方向立岗,严禁脱岗。
二、立岗姿势端正,身体挺直,双手背后,两腿呈跨立状,不准稍息呈依倚状或其他姿势,面带微笑行注目礼,遇领导敬礼。
三、物业管理区域实行全天24 小时立岗秩序维护服务。
四、物业管理区域的大门5:00〜24:00实行开启服务;00:00〜次日5:00
关闭时,如有车辆出入,当班秩序维护人员应及时提供开门、关门服务。
五、不准拾荒、小摊贩、推销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六、雨天为业户提供方便伞或伞套等便民服务。
七、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机动车辆实行出入证制度、登记制度和停车收费
制度(收费标准按所在地物价局规定执行)。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污染物品的车辆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八、阻止4 吨及4 吨以上大型汽车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特种车辆和搬家车辆除外)。
九、交接岗时按规范操作。
十、在指定处休息,对备用钥匙使用进行登记,做好休息处清洁工作。
十一、上岗期间必须满腔热情地回答业户提出的各种问题,彬彬有礼、有理有节。
十二、大件物品出门必须凭《物品出门证》,经核对无误后签字放行。夜间严格控制装潢施工人员携大件物品出门。
十三、特重物、特长物不得从电梯上楼,必须向业户或装潢人员讲解清楚。
十四、当物业的电梯、设备有故障时,立即通知设备部门,夜间发生重大事件时立即通知班长,按应急预案执行。
十五、当物业的设备、设施被损坏时,应将当事人带至项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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