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M变更管理制度(2)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制度编写
过程必须有详细的实验报告,相关参与实验的人必须签字确认,对实验的结果负责;委托检测中心和技术部实验室进行的性能方面的试验,要求实验室必须出具实验报告。
b)实验结束,参与试验的相关部门均确认材料变更后,对产品性能无任何影响的情况下,工艺部门重新提报变更申请,经质量部门确认,报技术委员会批准后,变更材料允许投入小批生产使用。 c)变更材料经技术委员会批准后,前期试验合格的产品可直接用于生产发货。 d)申请变更的或正在试验期间的原材物料不允许直接用于正常生产,也不允许直接用正常生产的产品进行试验。
e)投入小批使用的新材料在使用期间,工艺品管必须专人跟踪,并分别做详细的跟踪记录;跟踪无异常后允许投入大批量生产。在试生产和试销售期间的产品生产、工艺、品管必须做好记录跟踪。
f )原材物料变更使用前必须会知销售、客服部门,由销售部安排限制区域进行销售,客服对新物料使用的效果进行跟踪,发现异常,客服部应及时反馈生产及技术委员会采取有效的措施。变更材料在市场跟踪3个月内无异常,销售部可转入正常销售。
4.3.3 生产过程中,原材物料若发生以下变更,使用部门须提出申请,报工艺品管进行确认后允许投入生产使用。 a)原材料板宽发生变更。
b)变更后的材料性能高于变更前的材料。
c)不影响产品性能的一些生产用辅料的变更,如包装箱的临时替代,配件盒的临时替代等。
4.4 作业方法的变更:
4.4.1加工工艺包括工艺参数、工艺流程、加工方法等的改变,对产品品质可能造成影响的变更。
4.4.2生产过程中若有工艺变更,提出部门必须向工艺提出变更申请,经工艺品 管审核后由工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试验包括性能方面的试验,验证过程中工艺必须会知品管人员进行品质方面的确认跟踪。
a)试验过程必须有详细的实验报告,相关参与实验的人必须签字确认,对实验的结果负责;委托检测中心和技术部实验室进行的性能方面的试验,要求实验室必须出具实验报告。
b)实验结束,参与试验的相关部门均确认工艺变更后,对产品性能无任何影响的情况下,工艺部门提报变更申请,经质量部门确认(包括内外检),报技术委员会批准后,变更工艺允许投入小批生产使用。报批时试验资料必须附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