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2)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医院 临床 新技术新项目 准入 管理制度
(二)开展新技术、新业务项目,应先由项目负责人(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认真填写《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附件1),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签字确认后报医务科。
三、审批程序
(一)对于技术改进项目,医务科接到科室申请,对上报材料审核合格后,组织相关专家和职能科室对申报项目报告进行讨论和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
(二)对于院级及其以上项目,医务科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后,组织由医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和相关职能科室成员参加的论证会,论证通过后,报院长审批。
(三)二、三类医疗技术由省级或国家级主管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
(四)经审批通过的项目,科室及时向财务科申报收费标准,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价格标准后方可实施。
四、实施与管理
(一)医院科学技术委员会进行项目的评审、立项、
检查和终期评审,医务科做为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申请受理工作和项目进行中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对于全院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和评价,制定医院新技术项目管理档案,对全院开展项目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督促相关科室及时采取相应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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