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兵役法基本知识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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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兵役法基本知识
1.什么是兵役法?
兵役法是规定公民参加军队和其他武装组织或在军队外接受军事训练的法律。
2.兵役法的核心:确定国家兵役制度和形式
3.目的:保障军队平时的兵员补充,加强国家武装力量建设,保障社会主义祖国安全和四化建设的大业顺利进行
4.各时期的兵役方法 夏 商 周:民军制
秦 汉:征兵制
隋 唐:府兵制(由当地军府管理)
宋代:募兵制
元 明 清:世袭兵役制
民国初期:募兵制(曾颁布征兵制)
土地革命时期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 建国初期:志愿兵役制 1955年7月30日颁布第一部兵役法:义务兵役制
1978年3月7日更为: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
1984年5月31日更为:以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
1998年12月29日更为: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5.现行兵役法的主要内容:(1)把兵役制度改为“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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