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财务报销制度(4)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适用于汽车4S店财务部 尤其适用于新建4S店。
(一)费用标准
1. 招待费: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招待费应事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2. 培训费:为了便于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此费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培训需求应及时报送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报销时需附培训通知,按差旅费标准报销。
3.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 二)报销流程:
1. 招待费由经办人按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及一般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2. 培训费由人力资源部人员根据审批程序及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3.其他费用报销参照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办理。
第四部分 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十三条 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四及28日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2.借支及其他业务的办理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五部分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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