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模拟真题
发布时间:2021-06-05
发布时间:2021-06-05
公司与企业法试卷答案
2016年江苏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模拟真题试卷四
2016年江苏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真题试卷模拟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的特殊规定是( A ) A.不设股东会;B.不设监事会;
C.董事会和经理只能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任命;D.公司重大事项只能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决定。
2.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是( B )
A.决定减少注册资本;B.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C.聘任或解聘董
事;D.修改公司章程。
3.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股东人数为4人,董事会成员为13人,监事会成员为3人。该公司出现下列情形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是( D )
A.出资额为3万元的股东提议召开;B.4名董事提议召开;C.未弥补的亏损为35万元;D.监事会提议召开。
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的是
( C )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8.选举和更换全部监事;
C.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D.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5.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人数较少的,可以不设董事会,法定代表人为( B) A.董事长;B.执行董事或经理;C.监事;D.股东指定的负责人。
6.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是
( B )
A.决定减少注册资本;B.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C.聘任和解聘董事;D.修改公司章程。
7.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 1名董事组成,下列情形中,能使董事会决议得以顺利通过的
有( D )
A.11名董事出席会议,5名同意;B.7名董事出席会议,5名同意;C.6名董事出席会议,5名同意;D.11名董事出席会议,7名同意。
8.甲、乙、丙、丁、戊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庚打算加入并拟入资10万元,下列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C )
A.庚要想成为新股东,必须经原股东一致同意;B.庚要想成为新股东,必须经2/3以上股东同意;
C.庚要想成为新股东,必须经持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D.庚可以通过直接与甲协商受让甲的出资而成为股东。
9.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于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行为损害了公司股东李某的利益,那么李某( A )
公司与企业法试卷答案
A.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B.必须通过董事会提起诉讼;C.必须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D.必须通过股东会提起诉讼。
10.根据累积投票制,假设小股东张三持有甲公司的250个股份,该公司拟选任的董事人数为5人,其享有的累积投票权为
( D ) A. 250; B.750; C.1000; D.1250。
二、改错题(每小题2分,共1 8分>
以下各题均是错误的,将正确的句子完整地填写在相应的空白处。
1.股票是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出资的书面凭证。
答: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出资的书面凭证。
2.股份的发行价格可以按照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或者低于票面金额。
答:股份的发行价格可以按照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3.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时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不可以低于票面金额。
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时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也可以低于票面金额。
4.公司董事、经理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成立3年内不得转让。
答:公司董事、经理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持有股份的25%。
5.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股份必须记名。
答:公司向股东发行股份必须记名。
6.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成立后即可以转让。
答: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成立后一年内不可以转让。
7.劳务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
答:劳务不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
8.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答: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9.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答: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2分)1.股东表决权2.自益权3.除名4.公司分立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国有企业法的特征。2.股利分配的原则。3.简述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4.国有企业的特征。
公司与企业法试卷答案
5.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如何设置?
五、案例分析题(10分)
李某是某钢铁股份公司的董事。在一次钢材展览会李某代表公司与甲公司达成协议,以比较优惠的价格购买一批钢材,约定同年3月6日李某派人去甲公司取货,同时交付60万元的银行汇票。李某回来后,未向公司汇报此事,把此钢材生意让其妹夫去做,给其妹夫开具该公司的介绍信,并以该公司的名义开了一张60万元的银行汇票。其妹夫取回钢材后,在本地销售,赚了1 5万元,从中拿出4万元送给了李某作为酬金。此后,公司监事会得知此事,认为李某代表公司参加展销会,从未把参加展销会的详细情况向公司进行汇报,要求其改正,李某对监事会的决议不予理睬,甚至威胁说在下次股东会会上罢免监事们的职务。请回答:
(1)李某违反了哪些法律义务?
(2)监事会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
(3)如果公司向法院起诉,法院将如何处理?
答:(1)李某违反了董事忠实义务的规定,侵占了公司的商业机会。
(2)监事会可以采取请求董事会对李某进行起诉,董事会如果不起诉,监事会可以向法院起诉。
(3)如果公司向法院起诉,法院认定李某违反忠实义务,责令李某将收取的4万元酬金返还公司,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论述题(10分)
论述《合伙企业法》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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