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十里潜溪休闲农业观光园(8)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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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
第二章 规划依据、目标、基本原则
一、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5.《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国务院)
6.《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7.GB50298-1999《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8.GB5084-19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9.GB8321.1,2-1987《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一>、<二>》
10.《浙江省林业“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纲要》(浙江省林业局)
11.《浙江省旅游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纲要》及《浙江旅游业
1998-2003年发展规划及2004-2010年发展纲要》(浙江省旅游局)
12.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意见》
13.《绍兴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1-2020年)
14.《新昌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5.《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昌县人民政府)
16.《新昌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1-2020年)
17.《新昌大佛寺——十九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20年)
18.其他有关法规与标准
二、规划目标与定性
1.根据十里潜溪的生态和地形特点,发挥原有的优势,现将新昌十里潜溪休闲农业观光园设计成为具有国家级水平的生态农业观光示范园区。园区内最大的特色和亮点是倾力打造集各种名茶品种与一体的茶文化休闲园,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浙江省茶文化旅游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