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和日本高龄老人社区照护养老服务的经验与(2)
时间:2025-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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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的认定问题。六是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非传递了维护公民言论自由、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的坚决态度。任何以
法经营犯罪的认定及处罚问题。七是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
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的共同犯罪内容。八是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犯罪与其他犯罪的数罪问题及其处罚原则。这些规定,既是依法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相关犯罪的客观需要,也是是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
四、对言论自由进行规范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规范言论自由必须依法进行
打击网络谣言为借口,拒绝舆论监督、打压网络举报的行为,都是
错误的,与法治的精神背道而驰。
台湾电视名嘴因骂县长狗官遭起诉,2012年11月2日,法院判决电视名嘴无罪。其理由是,大埔农地事件引发社会轩然大波,名嘴批评“狗官”的前提,是要求苗栗县政府适当处置大埔农地事件,媒体工作者有善加报导及评论责任;县府及县长有承受公众对施政的检视及批判的义务。“狗官”确使县府及县长感觉受辱,但也
应以保障言论自由为优先。
媒体对公众人物,如社会名流、歌星、影星等的不法行为或不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的规定,涉及“对公民政
治权利的剥夺”只能制定法律。在我国,狭义上的法律只能由全国
德行为的曝光,虽然有时缺乏充足的证据,但法律对于这类行为则采取较为宽容的态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
督的作用,只要事前没有有意诬陷的动机,就不能确定为诽谤。
言论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得到了当今主要国家宪法的确认。但是言论自由的行使不得侵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社会秩序。两高《解释》的出台,既为依法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相关犯罪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又保护了公民依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并不是阻碍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注释:
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200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作出《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明确指出利用互联网实施诽谤、敲诈勒索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
任。两高《解释》的出台,适应新形势下同网络犯罪作斗争的迫切需
要,结合新型犯罪方式的特点,对刑法相关条文和《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适用依法进行解
释,为在司法实践中准确而有力地惩治利用网络实施的相关犯罪提供明确的司法解释依据,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合理掌控言论自由
两高《解释》对保护“网络反腐”、“微博反腐”作出了明确肯定,强调只要不是“故意”、“明知”的,就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这些表述
(上接第341页)因此发展快速,深受老年人的欢迎。
目前日本养老力量的60%一70%,是以政府主导为主、服务提供者则主要是政府工作人员和专业从业人员的养老组织。这种组
(1)约翰 密尔:《论自由》,商务印书馆,2008年,第66页。
(三)打造专业的志愿者队伍
实现社区照护服务的持续发展,有一支强大专业的志愿者队伍至关重要。社区志愿者队伍的强大一方面能体现社区成员对社区的强烈的认同感、幸福感,另一方面也折射出而这社区为老助老
织各有利弊,在保障服务质量的同时,也造成了公务员队伍的庞
大,从而加重了国家和地方政府负担。n
政府资助下的民间组织,比如社会福利协会、社会福利商社等,在市场机制的运作下,同时能保证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因此发展较快。固
志愿者组织的组成人员则主要是家庭主妇、大学生或部分健康老人。主要提供陪聊、上门送餐等轻体力劳动,主要有免费的和低偿的两种服务方式。
三、英国和日本的经验及启示
(一)发挥政府在社区照护中的主导作用
尊老爱老意识的深入。同时志愿者的作用巨大,特别是在社区照护服务的提供上,这点从两个角度可以看出:首先从从缩小成本的角
度考虑,志愿者的加入,大大节约了资源,这可以起到有效降低社区照护的成本的作用;其次,从受助者的角度讲,受助者受到志愿者的帮助,耳濡目染之下,也会行动起来,成为志愿者队伍的一分子,这有利于志愿者队伍的长期发展。当前我国的志愿者队伍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经验不足,因此在组建志愿者队伍时,第一要明白志愿者的含义,明确志愿者服务的性质是无偿自愿的,这点是发
展志愿者队伍的重要前提;第二要让志愿服务组织自我管理,第三要加强志愿者队伍的规模化发展,注重低龄老年人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实现老年人的自我服务甚至老老服务。
参考文献:
仔细分析英Et两国的做法,可以发现,在社区照护的发展过程中,无论是政策支持上,还是资金投入上,政府的作用处处可
见。没有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社区照护服务体系就不可能趋于完整,所以要确立政府在社区照护服务中的主导地位。特别要给予社区照护资金上的大力支持。没有资金的制约,才能 …… 此处隐藏:868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