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12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科目考查的内(4)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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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哈特的新分析法学 (三)社会学法学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复试《行政程序法》(笔试)科目考查的内容范围
一、行政程序法基本理论
(一)行政程序与行政程序法的涵义 1.行政程序的涵义
2.行政程序法的涵义及其功能 (二)行政程序法的历史发展 1.域外行政程序法的历史发展 2.我国行政程序法的发展进程 二、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
(一)行政程序法目标模式的涵义 1.行政程序法目标模式的涵义
2.行政程序法目标模式的类型及其比较 (二)我国行政程序法目标模式的确立 三、 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
(一)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涵义 1.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涵义 2.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二)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方式 (三)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比较
1.主要国家和地区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比较 2.我国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及其确立方式 四、 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 (一)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的涵义 1.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的涵义 2.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的法律价值 (二)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的内容 (三)我国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的确立 五、行政程序法立法模式 (一)行政程序法立法模式的涵义 1.行政程序法立法模式涵义 2.行政程序不同立法模式比较 (二)我国行政程序立法模式选择 六、违反行政程序法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行政程序法的表现形态
(二)违反行政程序法的法律责任比较
(三)违反行政程序法法律责任的正当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