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12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科目考查的内(19)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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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形式要件;
第三节 民事强制执行根据的种类 一、民事强制执行种类的划分; 二、民事强制执行根据的形式。
第四节 民事强制执行根据的法律效力
一、民事强制执行根据法律效力的来源; 二、民事强制执行根据法律效力的表现形式; 三、民事强制执行根据法律效力的运用范围; 四、民事强制执行根据法律效力的限制; 五、民事强制执行根据法律效力的消灭。
第六章 民事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民事强制执行程序的启动
一、民事强制执行程序启动的概念; 二、民事强制执行程序启动的原因; 三、民事强制执行程序启动的条件; 四、民事强制执行程序启动的法律效力; 五、民事强制执行主体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民事强制执行程序的中止
一、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止的概念; 二、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止的事由;
三、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止的法律效力;第三节 民事强制执行程序的终结 一、执行程序终结的含义; 二、执行程序终结的原因; 三、执行程序终结的法律效力。 第四节 再执凭证
一、再执凭证的法律含义;
二、再执凭证与执行债权物权化; 三、再执凭证与“一事不再执”; 四、再执凭证与执行根据;
第七章 执行标的
第一节 执行标的概述
一、执行标的的概念; 二、执行标的与民事实体权利; 三、执行标的与民事诉讼标的; 四、执行标的与执行标的物;
五、执行标的物与强制执行内容。 第二节 执行标的的特征 一、范围的限定性; 二、执行标的的确定性; 三、执行标的的非抗辩性。 第三节 执行标的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