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的选择和评价准则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供方的选择和评价准则
1.目的
对供方提供产品的能力进行选择和评价,确保采购产品符合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提供A、B类产品的供方供货能力进行选择和评价,包括提供外包产品的供方。
3.职责与权限
3.1供应部、生产部负责组织对供方的选择和评价。
3.2技术部、质检部参与选择和评价。
3.3生产副总经理确定合格供方。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供方的评价
4.1.1评价方式
a) 索取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产品质量证明材料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b) 对供方的质量管理能力进行现场综合评价;
c) 对供方提供样品进行检验和试验;
d) 对多年供货业绩进行综合评价;
e) 参照其它用户的信息。
4.1.2评价内容
a) 合法经营:验证资质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
b) 产品质量状况:验证产品质量证明材料、样品检验和试验或来自相关方面的信息;
c) 质量管理能力:验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检验设施、人员及关键控制点等;
d) 生产能力:生产设备、操作人员等;
e) 供货能力:货源充足能力、交货期等;
f) 其它:价格、信誉、服务等。
4.2供方的选择
4.2.1对提供A、B类物资的供方,要根据供方按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通过对资质及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期、服务等进行调查比较,选择合格的供方,对同类的主要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合格供方,对经评价选择的供方建立《合格供方目录》,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公布。
4.2.2对提供主要物资的新建供方,应提供充分的质量证明文件,适当时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
a) 供方产品质量状况或来自有关方面的信息(如供方其他用户对其产品质量的反馈);
b) 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对按要求如期提供稳定质量产品的保证能力; c) 供方顾客满意程度;
d) 其他方面,如价格和交付情况等。
4.2.3对于外包商应签定《外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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