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数学必修1 集合教案(3)

发布时间:2021-06-07

人教版集合教案,配典例和习题,很实用

例1.用列举法表示下列集合:

(1) 小于5的正奇数组成的集合;

(2) 能被3整除而且大于4小于15的自然数组成的集合;

(3) 从51到100的所有整数的集合;

(4) 小于10的所有自然数组成的集合;

(5) 方程x2 x的所有实数根组成的集合;

⑹ 由1~20以内的所有质数组成的集合。

⒉描述法:用集合所含元素的共同特征表示集合的方法,称为描述法。。

方法:在花括号内先写上表示这个集合元素的一般符号及取值(或变化)范围,再画

一条竖线,在竖线后写出这个集合中元素所具有的共同特征。

一般格式: x Ap(x)

22如:{x|x-3>2},{(x,y)|y=x2+1},{x|直角三角形}, ; 说明:描述法表示集合应注意集合的代表元素,如{(x,y)|y= x+3x+2}与 {y|y= x+3x+2}是不

同的两个集合,只要不引起误解,集合的代表元素也可省略,例如:{整数},即代表

整数集Z。

辨析:这里的{ }已包含“所有”的意思,所以不必写{全体整数}。写法{实数集},{R}

也是错误的。

用符号描述法表示集合时应注意:

1、弄清元素所具有的形式(即代表元素是什么)是数还是点、还是集合、还是其他形式? 2、元素具有怎么的属性?当题目中用了其他字母来描述元素所具有的属性时,要去伪存真,

而不能被表面的字母形式所迷惑。

例2.用描述法表示下列集合:

(1) 由适合x2-x-2>0的所有解组成的集合;

(2) 到定点距离等于定长的点的集合;

(3) 方程x 2 0的所有实数根组成的集合

(4) 由大于10小于20的所有整数组成的集合。

说明:列举法与描述法各有优点,应该根据具体问题确定采用哪种表示法,要注意, 一般集合中元素较多或有无限个元素时,不宜采用列举法。

练习:5页2题

1.用适当的方法表示集合:大于0的所有奇数

2.集合A={x|4

x 32∈Z,x∈N},则它的元素是 。

23.已知集合A={x|-3<x<3,x∈Z},B={(x,y)|y=x+1,x∈A},则集合B用

列举法表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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