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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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纪委、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的意见》
京纪发【2008】28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北京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年实施办法》,发挥制度建设在高校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北京高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制度建设与教育事业发展相结合。制度建设要与国家教育政策和高校的发展战略相一致,全面融入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之中;要勇于探索创新,对于在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善于运用制度建设的手段加以规范,切实体现制度建设的预防与治本功能。
2、总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制度建设既要统一部署、总体推进,又要区分缓急、分步实施。各高校要结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本意见所列内容,对现有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制定制度建设的总体规划,在此基础上逐步加以建立完善,形成内容完备、协调配套、便于操作的制度体系。
3、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制度建设要做到合法、科学、可行。遵守法制统一原则,注意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相一致;突出决策、管理和监督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有完善的程序性规定和保障措施,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基本健全北京各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框架。到2012年建成统一规范、比较完善的北京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基本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
1、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制度。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学校党委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学校党委宣传教育的总体工作中,纪检监察、组织、宣传、人事、学生等部门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2、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党委对领导干部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廉政内容制度。坚持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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