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12)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职工受到工伤后,首先要做出工伤等级鉴定,工伤等级鉴定是指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是对职工工伤后劳动能力的鉴定,即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进行受伤等级鉴定的标准。下面是找法网为您整理的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22)三肢瘫肌力4级;
(23)非利手全肌瘫肌力2级;
(24)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
(25)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
(26)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
(27)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
(28)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29)一手大部分功能丧失;
(30)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31)一拇指缺失;
(32)一侧踝以下缺失;
(33)一侧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34)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并有肢华丽短缩4cm以上者;
(35)一前足缺失,另一足仅残留拇趾;
(36)一前足缺失,另一足除拇趾外,2个趾畸形,功能丧失;
(37)一足功能丧失,另一足部分功能丧失;
(38)一髋或一膝关节功能不全;
(39)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40)肺叶切除,并肺段或楔形切除;
(41)尘肺Ⅰ期,伴肺功能轻度损伤;
(42)放射性肺炎后肺纤维化(<两叶),伴肺功能轻度损伤;
(43)肝切除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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