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13)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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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
努力提高开放水平。继续推动区域合作,加快落实与北京、湖北等省市及东北地区合作框架协议,拓展与天津、浙江等省的战略合作。加快推进园区共建,抓好东部盟市承接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做好曹妃甸建设出海港口和临港工业区的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与辽宁协作建设绥中出海港口。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的经贸合作,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境外资源开发,扩大战略性资源进口规模。推进满洲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保税物流中心建设。
(七)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今年将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指标确定为12%,接近经济增长预期目标,目的是把改善民生落实到真金白银上,体现在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上。要继续抓好“十项民生工程”和“十件实事”,不断丰富内容,提升民生工作整体水平。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基本立足点,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落实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强就业服务指导。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进一步提高企业工资平均指导线,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和保证金等制度。制定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通过让利于民促进增收。研究出台新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措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自治区本级财政的社会保障补助资金投入。继续扩大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低保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基本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盟市统筹。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优先保证用地供应,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资金投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设保障性住房4052万套。加强物价管理,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稳定物价政策,逐步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认真做好扶贫济困和救灾工作。
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推进公共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全部免除用蒙(朝)语授课的高中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的学费和教科书费,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和教科书费,三年内全部实现高中免费教育。启动实施农村牧区学前教育试点工程,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一期建设任务。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职业教育,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实用技能培训体系。认真落实加快民族教育发展政策,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学,不断提升民族教育水平。优化高等教育结构,积极化解高校债务,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试点政策。积极推进基层卫生体系建设,完善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全面完成82个旗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完成186所苏木乡镇卫生院和23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新改扩建任务。加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推行异地参合就医。大力发展蒙中医药事业。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资源共享、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