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12)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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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
整治工作,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强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做好主要城市、重点流域、重金属和农村牧区污染防治工作。
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快建立合理的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妥善解决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加强稀土矿产开发监管,促进稀土资源合理利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推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加大煤田灭火力度,确保完成全年火区治理任务。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加强湖泊、河流等水资源保护利用,积极推进水权置换,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坚持自然修复与工程措施相结合,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恢复。认真实施国家草原生态保护政策,落实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轮牧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继续抓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和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生态重点工程建设,争取启动实施黄土高原综合治理工程、沙漠沙地专项保护治理工程和乌梁素海重点湿地保护与治理工程,力争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1000万亩,退牧还草300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0万亩。大力发展林、沙、草产业,加强林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
(五)加快推进城镇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走多极发展、多中心带动的城镇化路子。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城镇体系规划,有序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和县城两级城镇体系建设。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城镇化率和城镇化水平同步提高。突出抓好区域中心城市发展,进一步做大盟市所在地城市规模,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产业,搞好与大中城市、工业园区配套衔接。进一步完善有序转移农牧业人口的政策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和生活问题,逐步实现在劳动报酬、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同等待遇。继续做好鄂尔多斯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加快编制呼包鄂一体化发展规划,促进交通、通讯和金融等方面的融合,着力打造以呼包鄂为核心的西部经济区。推动东部盟市融入东北三省、京津冀等周边地区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和产业对接,加大盟市间合作力度,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缩小区域间在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距。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扶持,组织实施好京蒙对口帮扶和鄂尔多斯市支援兴安盟工作。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继续实施整村推进和集中连片攻坚,启动实施新一轮扶贫移民示范点建设。
(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推进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居民生活实行阶梯式电价和水价制度。加快环保收费改革,完善污水处理收费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资源税改革,实现煤炭、天然气、原油等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鼓励、扶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加快推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以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为重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发展社会组织。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增强社会服务供给能力。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基本完成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文化产业集团组建任务。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抓好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