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学生资助工作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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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学生资助工作报告范文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学生资助工作自评工作汇报如下:
资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工作任务,也是教育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年来,我市采取多种措施,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要求,做细、做实学生资助工作,努力使这一工作成为民心工程、惠民工程。
一、组织管理和完成情况
为确保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我市坚持强化政府行为,抓好基础建设,落实各项规定。
一是机构建设情况。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教财〔〕14号)要求,市编办批准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加强领导,调整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我市学生资助工作重大问题。如多次组织召开“全市普高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全市学生资助工作现场会”、“全市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会议”以及“学生资助新政策培训工作会议”等。
领导小组协调推动政府将各类资助配套资金全部纳入市、县、区财政预算,市、县、区财政配套率达到省定标准。
各县(市、区)都成立了由编办下文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职责分工明确。
二是队伍建设情况。我市资助管理中心编制3个,在编在岗3人,选调人员2人。今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滁教〔〕32号)文件,促进了全市资助工作组织体系的建设,明确了学生资助管理人员政治和经济待遇,解决了他们工作的后顾之忧,稳定了资助队伍。
三是办公条件。市教育局为资助中心设立了单独的办公场所,现配置办公室2间、资料室1间。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传真机、资料柜等办公设备一应俱全。各县(市、区)及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的硬件建设均已达到省目标考核要求。
四是制定配套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我市先后制定了《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市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办法》、《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等,使资助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行。各县(市、区)也相应制定了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
五是实行目标管理。资助中心印发了《市学生资助工作计划》,制定了对中职和普高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考核及奖励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并统一要求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监督电话等上墙,做到利民办事、职责明确、便于监督。市、县、校三级层层签订《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要求校长和学校相关领导、班主任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机制。
六是实行量化考评。针对学生资助工作关键点,参照省考核标准,制定我市《关于印发<市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绩效评价实施办法>》(滁教资助〔〕38号)、《关于印发<对县(市、区)教育局主要目标管理和县域经济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教督函〔〕11号)等,将资助工作纳入“四个考核”,即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的县域经济考核、民生工作考核,纳入市教育局的目标管理考核、民生工作考核、坚持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量化考评,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市。年终对先进单位颁发证书、发放奖金。
二、项目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
市教育局学生资助工作报告范文
为加强监管项目资金的使用,市教育局强化制度管理,注重过程监管。
一是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监管的通知》、《关于报送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清查结果的通知》(滁教职成〔〕60号)、《关于下发市中职和普通高中贫困生校内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滁教资助函〔〕190号)、《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关于印发<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滁教资助〔〕163号)、《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孤儿学生免费教育实施方案(试行)》(滁教资助函〔〕187号),《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滁教〔〕9号)、《关于印发《市中小学招生行为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滁政秘〔〕35号)、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信息数据全面录入和核查工作的通知》(滁教基函〔〕98号)对工作人员职责分工,资格审查、信息核对、录入系统等环节,实行专人负责制、错误追究制,用制度规范工作。
二是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监管的通知》(滁教资助函〔〕34号),文件对信息审核、资金审查等工作内容做了明确要求,对交办、巡查、反馈、限期整改等工作程序作了明确规范;为加强资金监管,日常检查,会同市财政局、教育局财务部门人员等,并请审计部门对市属学校资助资金管理发放作了审计。
三是强化过程管理。明确工作流程。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及发放工作流程》(滁资助函〔〕2号)、《市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工作流程》、《关于印发<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工作流程>通知》(滁教资助〔〕164号)等,明确了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严把信息审核关。复查核实中职学校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受助学生数据的情况,每月按时核查上报我市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进展情况,会同审计部门定期核查资助资金收入、支出、结余等核算账目情况以及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资料是否真实有效;严把资金发放关。坚持完全实行银行卡发放,核实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银行发放回执名单,不定期进行电话抽查回访;改进月巡查形式。出台《关于印发<市学生资助工作月巡查制度>的通知》(滁教资助〔〕6号)文件,坚持月巡查,季督查,半年考核制度。采用不打招呼,不需陪同,直接到校进行明察暗访,通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及时复查。同时对巡查中发现好的典型予以推广。今年6月市民生工程办公室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对全市上半年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督查,并将督查结果通报全市,纳入全年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中。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对待每一件来电来访工作,做到件件有回声,事事有落实,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足额提取和正确使用校内资助经费。我市出台《关于下发市中职和普通高中贫困生校内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滁教资助函〔〕190号)和《关于将校内资助资金纳入专项管理的通知》(财教〔〕241号)文件,对校内资助足额提取、管理和按时使用提出了严格的规定。每次巡查、考核校内资助都是重点监察的对象,确保我市校内资助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项目实施效果和效益
今年截止到目前为止,全市普高学校发放学校国家助学金 3.0377万人,共发放金额2278.275万元;发放校内资助6120人,共发放金额475.92万元。中职学校发放国家助学金0.9578万人,共发放金额118.05万元;免学费发放2.7466人,共发放金额2581.1895万元;发放校内资助2349人,共发放金额114.813万元。今年我市共有66名孤儿享受免学费,免除各种费用7.77万元。
一是规范资料的收集管理。在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我市制定了《市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市国家免学费申请表》、《市国家助学金发放审批表》、《市国家免学费发放审批表》等标准格式化表样,方便学生的填写和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建立健全班级学生台账,定期审查各类资料规范性、完整性。对每年资助工作的计划、总结,资助对象的认定、审批,资助资金的发放等资料完整并及时归档,并召开了市学生资助资料建设现场培训会,对今后资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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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建立和管理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二是监管与实施并重。市学生资助工作除了正常的认定、评审、公示、审核、发放外还坚持月巡查,季督查,半年考核制度来保障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每次的巡查考核时都要进行电话寻访,建立电话寻访记录,及时处理寻访中家庭贫困学生及家长的各类问题。还要对学校校长一把手,中层领导、资助中心主任、班主任老师等进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的测评考试,考试成绩列入年终考核依据。每次巡查考核都有通报,如《市教育局关于1-6月份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滁教资助函〔〕229号)、《关于开展全市学生资助工作巡查的通知》(滁教资助函〔〕311号)、《关于11月份学生资助工作巡查结果的通报》(助函〔〕340号)等。
三是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与资助育人工作力度。在年初组织召开全市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会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调研员曹玉建,市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周爱勤,相关科室负责人等出席会议。各县(市、区)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通讯员,市属各普高、中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和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通讯员等参加了会议。会上总结交流了上半年我市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和建议,研究部署下半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学习传达了省、市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有关文件精神。
5月制定了市《关于加强学生资助工作宣传的方案》,成立全市资助宣传通联站,对全市教育网资助专栏进行改版,加强各类媒体(如电视、报刊、网络)的沟通合作,做到电视里有图像,电台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章,网络上有信息。12月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在我市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滁教资助涵〔〕338号)以鼓励在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中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我市在全省第六届高中阶段“资助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中,精心谋划、积极组织开展此项活动,联合民生办、日报社在日报上刊登开展市“资助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广告。在应征的118篇文章中评出优秀作品10篇,6月3日刊登在日报、市民生网站上。在参加省级评选中共有7篇征文获奖,其中一等奖4篇、三等奖2篇、优秀奖1篇,并获组织奖。
积极开展市首届“励志之星”评选活动,共评选出11位获市“励志之星”称号的学生,并推荐参加省评选,其中有3位学生荣获省“励志之星”称号。一职高张利和定远县藕塘中学司尚还被省厅推荐参加国家“励志之星”评选。“英雄少年”的英勇事迹还在日报、安徽省学生资助网、全国学生资助网等多家媒体报道,“励志之星”张利事迹被广为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创新宣传形式。1.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千名教师大走访”活动,在全省推广。到目前为止,我市上报的资助工作宣传信息被省资助中心网站采用有30余篇,位居全省各地市前列,定远、天长、明光、全椒在全省各县(市、区)中排名位居前列。2.通过行风政风热线、农村集市、致家长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向民众宣传资助政策,提高民众知晓度,为省、市社情民意调查打好基础。3.以“国家资助助我飞翔”为主题,走进即将进入高中阶段教育的困难家庭,走进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走进需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实行“1+”制,即一名党员(含教职工)担任一名或多名受助学生帮扶人。4.继续开展“四个一”和“四关心”主题实践活动,“四个一”即每月与家长通一次电话、每学期给家长写一封信或发一条短信,每年进行一次家访,在学生所在社区或村开展一次资助政策座谈会;“四关心”是关心品行培养、关心学习习惯养成、关心身心健康、关心生活与安全。把受助学生培养成阳光、自信、励志、守信、自强好学之人。全市共有149所学校4099位老师参加走访活动,共走访对象32327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14844人。
四是资助效果斐然。我市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以来,促使受助中职学生诚实守信、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保障了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中职学生流失率低于1%,普高中基本实现无因家庭贫困而流失的学生。在各类问卷调查学生及其家长满意度均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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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
通过这一年来学生资助工作我们发现,目前对贫困生的认定证明存在疑惑之处,仅凭一张村(乡、街道)等证明太过简单,不能完全反映家庭贫困程度的真实性。
建议要深入贫困生家庭走访调查,通过学生相互了解在校生活消费情况等来确定贫困生的贫困等级,保障学生资助工作公平性,并简化认证程序,保护学生隐私,让学生有尊严地享受国家的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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