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3)
时间:2025-04-21
时间:2025-04-21
1、国土部门单打独斗,难以保证执法执行顺利进行。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开展以来,对国土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单靠国土部门一家难以保证国土资源执法的六个该执行顺畅。(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没收的必须没收,该罚款的必须罚款,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必须申请,该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的必须提出,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移送) 。
2、人员少,部门不健全
我局执法工作人员少,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3人,1个队长(区编)2个工作人员(区聘),严格意义上说均不具备执法资格。按照程序执法时,承办人员以外的审理科、法制科都不具备。因此承办案件很难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加上检察院、纪检部门的关注度较高,要求我们依法办事处处小心,造成执法人员压力加大。
三、 2019年工作安排
1、进一步完善执法监察机制,加强预防和监控,全面执行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加强对重点地区的动态巡查和监控,加快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快速反应机制建设,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为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提供机制保障。严格执法。在工作中,一手抓宣传,持之以恒;一手抓执法,查处不手软。
2、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留痕执法要求,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多媒体等技术手段,严格做好执法工作各环节的书面记录,实现对发现、制止、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处理决定、执行、结案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跟踪记录,确保所有执法工作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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