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小学数学高效课堂教学评价标准(2)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马青山老师的杰作
武汉市小学数学高效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说明
一、基本理念
1.从学生的学习状态评价课堂教学。通过课堂教学评价促进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遵循学生学习数学的心理规律,使学生获得对数学理解的同时,在思维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多方面得到进步和发展。
2.促进教师反思课堂教学,提高教师的自我反思能力。因为课堂教学评价对课堂教学起着重要的导向和调控作用,通过课堂教学评价促进教师不断地改进自身的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3.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方法的多样化。定性评价可以全面、深入、真实地再现被评价者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定量评价可以模糊判断被评价者的具体教学行为。因此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可以更清晰、准确地描述学生和教师发展提高状况。
4.强调参与与互动,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课堂教学评价应是评价者与被评价者共同参与的互动过程,被评价者成为评价主体的一员,不仅可将评价变成主动参与、自我反思、自我教育发展的过程,同时在相互交流中增加彼此了解和理解,易于形成积极、友好、平等和民主的关系,将有助于评价者在评价过程中有效地对被评价者的发展过程进行监控和指导,帮助被评价者接纳认同评价结果,促进不断改进,获得发展。
二、结构说明
1.本评价标准从课堂教学活动的双方设置了“学生学习状态”和“教师教学行为”两大评价项目。其中“学生学习状态”项目下设置了“参与状态”、“思维状态”和“达成状态”三个子项目,“教师教学行为”项目下设置了“教学目标”、“教材处理”、“教师活动”、“课堂调控”和“教师基本功”五个子项目。在两大评价项目下设置了“综合描述”, 两大评价项目各占50分,“综合描述”不打分,共100分。
2.在每个评价项目中都列出了“评价要点”,概要说明其评价内容,是对评价项目更加具体的说明与解释,亦是小学数学高效课堂所应遵循的准则。
3.“综合描述”是采用描述性语言对评价标准中具有典型性的特征进行举例和描述。
4.本评价标准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中所列评价要点是对定性要求的反映,给每一评价要点赋予不同的分值则是对定量判断的反映。
5.评价结果采用分数和等级(A、B、C、D)两种方式描述。
三、使用说明
1.正确处理评与被评的关系。要把课堂教学评价看作是评价者与被评价者双方相互作用、共同构建统一观点的过程,主张让参与评价的所有人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观点。
2.评价过程中应考虑到多元化和差异性。由于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教学条件不同,不同教师的专业水平、个性心理特点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在使用本评价标准时应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对年轻教师应具体指点,对年长教师应多加尊重;对一般教师应多肯定成绩以鼓励上进,对骨干教师应严格要求以促其成长。“评价最重要的意图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 3.评价者应熟悉本评价标准。评价者在评价前应认真阅读本评价标准,熟悉评价项目和评价要点的特征描述。
4.评价者在评价过程中应根据评价标准作好听课记录。
5.评价者在评价过程时可先根据评价要点赋予相应的分值,再根据不同的分值折换成相应的等级。具体折换如下:
(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研室小教科数学组 执笔:马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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