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中心物业管理制度1(13)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保洁员管理规定
为了搞好清洁卫生服务工作,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服从管理、明确责任、尽心尽职,争创一流工作质量,为客户提供优质
服务。
第二条:在规定时间内按负责区域路线范围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及时清运垃圾,
达到卫生标准。
第三条:在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纠正一切不良卫生习惯和行为,对严重影响卫
生的个人要及时报告。
第四条:在所负责的卫生区域内,发现需要加强管理或需要维修的地方要及时上
报管理处。
第五条: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帮助,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高服务和业
务素质。
第六条:员工当班时间内要衣冠整洁、礼貌待人,虚心听取住户反映,尽量满足
要求。在工作中一律不准和住户发生争吵冲突,一旦发现予以辞退。
第七条:对在工作中一贯不负责任,住户反映意见较大的,经查实后,给予处罚,
经教育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
第八条:保洁员应严格遵守公司所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
将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九条:有事需提前请假,经保洁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休假。 第十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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