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打印机使用管理办法
时间:2025-07-07
时间:2025-07-07
彩色打印机(复印机)使用管理办法
因彩色打印机(复印机)耗材成本较高,在打印非彩色文件时会造成彩色墨粉一定量的浪费。为了合理使用打印机,充分利用办公设备资源,确保各种办公设备使用效率最大化,降低耗材成本,为此对彩色打印机(复印机)的使用,特制定如下规定:
1、 严禁使用彩色打印机(复印机)打印复印黑白文档。 2、 没有要求彩色打印的文件,不得使用彩色打印。
3、 打印彩色文件时,请务必排好版面,尽量一次性打印完毕,
以减少浪费
4、 打印须统一将文件拷贝至U盘或存放在服务器“彩色打印”
文件夹下再到微机室打印,使用外接存储设备时,要注意杀毒。
5、 打印文件前请主动登记,1-15张需部门领导签字确认,16
张以上需所长签字确认。
6、 打印的文件必须是工作文件,个人文件一律不予打印。 7、 彩色打印机(复印机)的使用情况由微机室按月报财务室
和综合办备查,并核对登记打印的项目内容。对违规使用的部门或个人,向公司领导建议给予设备停用处理。
彩色文件打印记录
备注:打印数量1-15张需部门领导签字确认,16张以上需所长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