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1、总则
分公司工程物资管理采用“统一归口、一级管理”,归口管理单位为经营采购部。 2、目的
规范工程物资采购从计划到结算等环节的工作;明确职责和工作流程;有效控制项目材料采购成本。 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下设各项目部的工程物资的采购和监督管理(固定资产、办公物品采购除外)。 4、职责分工
4.1、分公司所属项目部项目经理为工程物资采购管理第一责任人。经营采购部所有采购合同、评审及供应商的选定必须经过项目部项目经理审核、签字确认。
4.2、经营采购部是工程物资采购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物资采购管理的具体工作。
4.3、分公司所属项目部是工程物资的使用单位,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工程物资的验收检验、试用期间的管理、工程物资入、出库管理。 5、材料采购方式
经营采购部对大宗材料(包括原材料如钢材、水泥、商品砼、沥青砼、钢绞线、雨污水管材、路边石、人行道板、大批量地材,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电缆、桥架,管材、门窗,桩材,装饰材料等)采购实行竞价招标。二、三类材料的采购,由经营采购部统一定价,专职工程师提出材料预算经项目经理审批,由各项目部自行采购。 6、材料现场管理方式
材料到达施工现场,由现场材料员到场进行实物验收和交接,需复检的材料,做好待检标识工作,项目部取样员负责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按程序文件要求进行材料标识管理,并做好入库登记手续,并建立现场材料台帐。
商品混凝土由现场专职工程师签收小票,根据图纸计算混凝土体积对小票总用量进行核实,并提出混凝土用量清单。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将小票交现场材料员收存,由材料员办理入库、出库、台帐登记及商品混凝土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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