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招聘、录用和解雇管理规定(6)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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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7)各级管理人员须以身作则,严禁将未经审批的用工意向随意向外传播,造成对其它部门正常工作秩序的干扰。
(8)在用工过程中,全厂员工严禁有走后门、拉关系、讲人情、请客送礼等不正当行为更不允许用工作职务之便不按原则办事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一律除名。
五、辞、离职管理
1、员工自己申请离职:
(1)员工自己申请离职条件:
①员工试用期内可以提出申请离职。
②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终止合同的方可申请离职。
2、员工自己申请离职办理程序:
(1)员工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2)由部门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员工进行面谈,并作好书面记录。
(3)在本部门领取《离职申请审批表》,按《离职申请审批表》要求填写,经部门经理同意后附书面谈话记录及本人离职申请报告一起报分管副总、总经理履行逐级审批手续。
(4)待各级领导审批后将《离职申请审批表》及本人离职申请报告(附谈话记录)留人力资源部备案,一个月后员工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正常结算手续。
(5)、员工申请离职未被批准或在申请报批过程中,员工必须严格按所在岗位的要求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不得有消极怠工、不负责任等应付工作的行为发生,更不得有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分配,制造矛盾和事端等违纪行为出现,否则公司将严格按厂规厂纪加倍处罚,直至除名。
若造成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公司将予以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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