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_正文(11)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东方时尚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_正文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和)。)②乙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应于审计报告出具日后10个工作日内(或公司要求的其他期限)向公司支付补偿款。逾期支付补偿的,每逾期一日,公司股东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③若选择补偿股权的,乙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应于审计报告出具日后10个工作日内(或公司要求的其他期限)向受让方转让补偿的股权。逾期转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应按照逾期转让股权对应的应获得的现金补偿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④公司有权选择现金或股权补偿。乙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内部对补偿承担比例无法达成一致的,按照其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公司权益比例承担补偿,并承担连带责任。
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荆州东方时尚净利润为21,384,134.82元、7,239,189.96元、16,165,798.79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21,317,953.47元、7,341,132.24元、16,021,046.74元,三年均未达标,按协议约定,荆州东方时尚原股东应向本公司的赔偿110,989,311.32元。
2020年3月,本公司与荆州东方时尚原股东签订业绩补偿还款计划,同意按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款合计人民币11,098.93万元。根据协议,荆州东方时尚原股东于2020年3月31日前支付补偿款4,000万元,其余款项待2021年3月31日前支付。经双方友好协商,由本公司母公司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给荆州东方时尚原股东4,000万元,该借款专项用于对本公司的业绩赔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已收到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代荆州东方时尚原股东支付的4,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荆州东方时尚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1)。
3、石家庄考场出售
2018年1月16日,本公司与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协议约定解除考场占用的170亩土地及原有地上建筑物的租赁。本公司对于石家庄考场升级改造所做的投资,双方共同委托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做价,并按规定送财政评审及乙方董事会审议后,由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予以补偿。2018年6月11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考场投资设施进行评估,评估金额6,256.51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石家庄子公司上述资产已处置完毕,已收回处置价款并计入当期损益。
4、东方时尚(西华)机场有限公司未办理资产过户手续的投资事项
2019年8月12日,东方时尚(西华)机场有限公司(甲方)、西华经开区综合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东方时尚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司(丙方)签订增资协议书。约定乙方以其持有的部分西华机场实物资产147,192,547.38元和其对丙方负有的9,000万元债务,以及50,607,452.62元现金整体出资,增资完成后,乙方实际对甲方出资金额为10,780万元,均计入注册资本;及丙方以向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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