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运动会(18)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运动会
5. 2 临场裁判代表
裁委会任命的临场裁判代表职责如下: 1)赛前
——赛前1小时到达场地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赛前40分钟,去裁判员休息室检查一、二裁和替补裁判是否已到达(如果没有,必须通过竞委会采取必要的措施)。
——会同当地医生组织裁判员酒精测试(记录在案)。
——2名裁判员通过酒精测试后,临场裁判代表授权他们继续下面的准备工作;如果其中1名未能通过测试,则对替补裁判进行测试,如获通过,替补裁判担任二裁。原先任命并通过测试的裁判担任一裁。临场裁判主任要确保替补裁判在整场比赛过程中处在仲裁台的附近,随时待命。 ——赛前20分钟,必须开始核查:
*比赛球、换人牌、广播员麦克风、蜂鸣器 *正确填写记分表 *压力表和司线旗
*仲裁台下面摆放气筒和备用标志杆、球网 *网柱护套、准备活动区、拖地板员椅子和拖把
——赛前15分钟,坐在仲裁席准时开始赛前入场仪式。注意第一声哨响要严格按照时间表进行。
——必须随时完成临场仲裁主任的各项要求。 ——尽力协助竞委会、运动队和裁判解决问题。 2)比赛期间
——裁判临场会议时要协助临场仲裁主任。
——比赛期间集中注意力观察裁判员的表现,并且认真仔细地填写裁判工作表。 ——一旦发现裁判出现错误,立即在“说明”栏中记录下来,但不得对裁判员下达任何指令。必须记录哪一位裁判犯的错误。
——如果在仲裁台坐有2位临场裁判代表,一位负责评议一裁和司线的表现,另一位负责评议二裁和记录员、捡球员、擦地板员的表现。
——必须认真记录裁判犯的错误(手势不完整、没做手势、漏判、错判等)。 ——临场裁判代表不得只顾观看比赛而忘记了使命和任务。
——评议裁判员在整个比赛过程中表现的一致性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特别是:处理球、网上、换人的管理、延误比赛、不良行为、对犯规的不正确判罚、手势的运用、裁判与教练和运动员之间建立的关系。
——如果需要,临场裁判代表可协助一裁决定替换裁判成员。如果一裁本人不得不中止任务,临场裁判代表经请示临场仲裁主任同意后,由替补裁判出任二裁,原来的二裁出任一裁。 3)赛后
——填写完成裁判工作表并签字,给每个裁判评总分。如果裁委会2名成员担任临场职务,2人都要签字。赛后,裁判工作表复印件发给一、二裁。 ——收取记分表原件,并交给裁判委员会主任。
——每天赛后或次日上午,裁委会开会对裁判进行评议,所有裁判员和裁委会成员参加。讨论每个裁判场上的优、缺点,确保在最高水平上统一执法尺度。 ——每天日程结束后,将记分表和裁判工作表交给裁判委员会主任。
——临场裁判代表必须将有争议的场面和有争议的判罚以报告形式交给裁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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