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运动会(14)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运动会
4.3 技术委员会的职责:
负责比赛的顺利进行以及比赛馆和训练馆的正常运行。 1)比赛前
——协助仲裁进行赛前检查。
——根据附录2竞委会机构表技术部门人员分工,检查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效率。 ——检查各项会议的会议室布置、议程、文件和会议翻译。 ——会同仲裁委员会检查和控制赛前进入比赛场地的人员顺序。 ——检查核对训练日程和比赛日程(包括变化部分)以及发放工作。
——检查比赛场地附近的布置和运行(准备活动场地、更衣室、技术统计工作室和秘书处等)。
——与比赛信息代表加强配合,检查并确保比赛结果的准确性和信息传递的畅通。 ——检查比赛区域器材的保障和运行(参考附录3场地布置平面图)。
——检查比赛场地的带有比赛名称的横幅是否放在醒目处和电视镜头范围内。
——试运行场地各项设备和布局以及电视摄象机位置,检查是否达到高效实用的目的。
——检查场地广告牌是否符合场地布局。
——根据《技术手册》检查清单(参考附录8)检查比赛馆,特别是: *场地广告牌
*运动员席和转播席 *准备活动区 *各部门办公室 *比赛信息工作室
*休息室(仲裁、裁判委员会,裁判、辅助裁判) *更衣室
——检查训练馆的条件,发现问题就责成竞赛主任予以解决。 2)比赛期间
——检查正式摄影师是否在工作并确保他的工作位置。
——与新闻代表协调摄影记者在比赛场地周围的活动区域(区别于正式摄影师的专门位置)
——负责核对每日公报的内容。 ——监督和控制比赛广播员。 3)比赛后
——离开比赛场地前,必须参与起草比赛报告,附上有关文件。 ——比赛最后一天,向竞委会最后一次会议提交总结报告。 ——准备队伍排名和个人技术奖名单。 4.4 裁判委员会的职责: 1)比赛前
——裁判代表与竞委会(竞赛主任、裁判主管、场地主管)之间的配合和沟通对比赛的成功与否非常重要。
——裁判委员会成员抵达后应立即与竞委会联系,要求裁判主管提供下列材料: *裁判委员会委员、国际裁判和国家级裁判抵达情况。
*竞赛手册以及与裁判有关的文件(国家体育总局要求、裁判指南、记分表、新位置表)。
——必须检查并批准裁判会议室和场馆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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