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概论复习简答题(19)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度不足,这两种现象都是在削弱旅游资源的活力。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是更好的利用和维持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必要环节。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开发和发展,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当开发条件不具备或不充分时,应主要突出旅游资源的保护。具体在处理两者之间关系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在旅游资源开发的前期,做到长远规划,把旅游资源保护贯穿于整个旅游资源发展过程中。在旅游资源开发的前期阶段就把保护措施和方案制订完全,使开发与保护并行。旅游资源开发规划时就充分的设计旅游资源保护措施的实施空间,预留环保设施位置,减少旅游开发过程中对环境的破坏,制订全面的人流控制机制。在技术、资金条件不成熟或尚未规划之前,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只能是盲目、无序、掠夺式的开发,对旅游资源是一种“竭泽而渔”的行为。
2.加强旅游资源保护与经济效益之间的联系。旅游资源保护是为了实现旅游资源的再生产能力,是为了获得长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现实状况是旅游资源保护投入的收入产出比却存在相当的不平衡性。旅游资源开发收入中用于旅游资源保护的比例过小,而且将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之间的联系割裂开来,保护者与开发者之间的利益分配不均,保护者投入多而获取少。旅游资源保护应该建立“谁开发、谁保护,谁保护、谁受益”的制度,鼓励在资源开发过程中的保护行为,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一、旅游业的概念及构成
(一)旅游业的概念
旅游业是以旅游者为服务对象,为其旅游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其所需产品和服务的综合性产业。
同其他传统产业的定义相比,旅游业的定义有两点特殊之处:一是旅游业的定义是以需求为导向的,而传统产业的定义则以供给为导向;二是旅游业的界定标准是其服务对象,而非产品或业务。
(二)旅游业的构成
传统意义上,产业是指提供的业务或产品大体相同的企业的集合,其中产品和业务成为划分产业范围的标准。然而旅游业的构成难以按此简单理解,因为旅游者的需求不是单一的,包括食、住、行、游、购、娱等各个方面内容,而这些需求不能通过单一行业的企业来满足。根据联合国的《国际产业划分标准》以及对从事旅游业务的具体部门的分析可知,旅游业主要由三部门构成,即旅行社、交通客运部门和以旅馆为代表的住宿业部门,属于这三个部门的企业也就构成三类的旅游企业。在我国,人们通常将旅行社、住宿业和交通运输业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
如果旅游业以旅游目的地(主要是国家或地区)为单位来划分的,如中国的旅游业,香港地区的旅游业等等,旅游业除上述三个部门外还应包括游览场所经营部门和各级旅游管理组织,涉及五个部门。事实上,旅游业所包括的部门还不止这些,按照我国目前的情况,旅游业应包括下列几类企业:旅行社、以饭店为代表的住宿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游览
上一篇:星角降压启动控制线路(8)
下一篇:行车安全管理制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