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土地使用权合同
时间:2025-04-07
时间:2025-04-07
租赁土地使用权合同
租赁土地使用权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本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愿意将自有无耕种
条件的闲置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地座落地址:,出租
地面积共计亩。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1、土地租赁费包括土地租金和基础设施发展基金,合同生效后
前三年土地租赁费每年每亩为人民币,从第四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租赁的基础上递增5%。
2、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交清当年的土地租赁费,此后
乙方应在每年的月日前向甲方支付下年度的租赁费。逾期10日后,每天加收当年租金2‰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收费票据不是专用税务票据,所开票据不含税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协议项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交给乙方使用,并负责协调周边关系,保证主路路面畅通,保证村民不得滋扰、影响乙方的经营活动。
3.在前期建设中,甲方提供乙方临时用电、用水、路畅通。在生产过程中用电量不大的情况下,甲方可考虑乙方用电,水电费由乙
方承担。
4.双方发生矛盾时,甲方及其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断路、断电、断水等方式影响乙方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生产不得造成甲方水源、空气和环境污染。
4、如遇国家规划、征占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
方应退还乙方所交纳未到期的'租赁费,并按国家标准赔付乙方损失。
5、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手续由甲方办理。在建设过程中和生产过
程中因土地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担,甲方按时收
取土地租金。
第六条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不续租,乙方所建地上建筑物等资产有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无权干涉。如双方协商房屋等不动产由甲方收购,按每年2.5%折旧。若乙
方不愿意协商处理,甲方将按每年10%折旧处理,土地产权归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法、违约解除合同。如甲方
单方解除合同,则乙方场地内所有建筑及其他设备的投资由甲方一
次性赔偿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租赁期间总租赁费30%的违约金。
如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租赁期间总租赁费30%的违约金。
2、甲方有义务约束管理村民,甲方及其村民如以任何形式影响
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年租金20%的违约金,如该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还应赔偿实际损失。
上一篇:日本3G市场发展给我们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