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10-2012年度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操作(6)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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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10-2012年度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操作规程
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由各县(区)农委、畜牧水产局、林业局、财政局按照本操作规程要求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经县(区)初审合格后,于每年的6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资料和初审合格表一式三份集中报送市农委。市农委会同市畜牧水产局、林业和园林局、质量监督局等部门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实地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择优确定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市财政局进行复核和监督检查。经市级验收合格,拟兑现的项目将通过合肥晚报、合肥农业信息网、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后,及时兑现奖补资金。
各县(区)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加大工作措施,按照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的要求,不断做大规模,提升档次,增强实力,加快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附件:农业项目财政标准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