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10-2012年度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操作(4)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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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10-2012年度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操作规程
(五)“三品”认证:基地生产的食用农产品必须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认证认定,非食用农产品除外。
(六)技术培训:能将生产技术规程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操作手册、明白纸,印发到每一个种植农户。对种植农户进行包括无公害生产等内容的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七)生产管理:示范基地实行技术服务“五统一”管理模式,具有一定的技术支撑和技术力量,积极推广生态养殖、高效低残毒农药使用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杀虫灯、粘虫板物理防治病虫害技术等先进的农业标准生产技术,推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优先使用优良品种,并做好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等生产记录,建立生产管理档案,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八)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健全农药、化肥、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食品保鲜剂、添加剂等农业生产投入品监管制度,建立投入品使用档案,普及安全使用知识,严禁购买和使用国家禁止的违禁投入品,限用投入品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
(九)检测管理:基地生产企业、单位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农残检测制度,并配备1-2名经过上岗培训的检测人员,对生产产品实行常规农残检测;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