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志愿活动(3)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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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及请求维护其合法权利;
(三)优先获得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其他青年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四)对本服务团工作和支队成员的监督,批评和建议权。
(五)请求青年志愿者组织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七)了解本服务团各项收入及经费安排的权利。
(八)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九)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执行本服务团的各项决议。参加本团活动,完成上级委托的服务。履行青年志愿服务承诺。
(二)维护本服务团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非本服务团统一活动中,也应该奉行本服务团的宗旨,帮助有困难的社会成员,致力于服务大众,推动科学知识普及,推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维护本服务团内部团结,不计较个人得失。
(五)不得以青年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损害学校学院以及志愿者形象的活动;
(六)自觉维护本服务团和青年志愿者的形象,任何志愿者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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