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时间:2026-01-20
时间:2026-01-20
一、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 特
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采集、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
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 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
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4、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
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5、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
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6、医务科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
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7、急诊病人由分诊鉴别台护士签署就诊科室、首诊医师应当做
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受意见后方可转科。
8、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
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在门诊部主任的领导下,加强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学习。
2、产科门诊医护人员应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确保门诊工作质量。
3、对难以确诊的疑难病症,及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的应及时转上级医师诊视。
4、对孕妇进行认真检查和高危筛查,按要求准确地书写病历,系统保健手册和填写高危记录,及时作出诊断及准确的治疗。
5、对基础或外地转诊来的孕妇认真诊治,并写好接诊记录,提出诊治意见。
6、对该转院的危重病人,应写清首诊记录及转院意见,并由一名医护人员陪送转院。
7、门诊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改善候诊环境,有秩序地安排孕妇就诊。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9、与病房加强联系,有计划地接收孕妇住院治疗或住院分娩。
高危孕妇门诊管理制度
一、在产前检查中,对高危孕妇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以实行专案管理,控制高危因素进一步发展。
二、发现高危孕妇,要详细询问病史,仔细检查身体,及时登记筛选评定。
三、一般可变因素的高危孕妇1—2周内复查,并认真记录,应用高危联系单,催诊单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以掌握病情和治疗情况。
四、不能处理的高危孕妇,必须填好会诊单,及时转送上级医院会诊,并及时掌握病情的转化和上级医院的处理意见。
五、提早决定高危孕妇的分娩地点。临产时必须认真检查,评定高危的性质,根据本院条件给予处理或护送转院分娩。
六、做好宣传动员,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对母亲和婴儿的危害,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一、孕妇早孕建册时,应对高危孕妇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
疗、并进行高危孕妇评分筛查。
二、高危妊娠孕妇要专册登记,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实行专案
管理。
三、未按时来诊时,应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追踪随访,以掌握病情
和治疗情况。
四、发现有高危因素,需在高危情况栏目拟似填写高危孕周,详
细记录。
五、对筛查的高危孕妇,按其规定应向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六、高危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凡高危孕妇应住院分娩,需要
转诊、转院应填写转诊单。高危孕妇转诊必须有医护人员陪护。
七、应设有抢救室、手术室、产房,备有实用抢救设备和药品。
八、做好孕产期保健知识宣传、进行卫生、营养、科学育人,计
划生育知识指导。
九、对高危妊娠筛查表,按时上报高危孕妇管理工作情况。
医患沟通制度
一、沟通内容
1、关注患者基本需求,了解患者心理活动,解除患者心理障碍,帮助患者树立良好的医疗心态;
2、向患者的家属全面、真实地告之患者所患疾病情况、严重程
度及可能的预后;
3、结合病情选择恰当的辅助检查并向患者和家属介绍检查目的
及注意事项;
4、告之患者和家属即将采取治疗措施的必要性和预期可能达到
的效果;
5、告知患者和家属诊疗过程中,尤其是用药、输血、手术前后、有创操作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并发症、意外情况及相关注意事项;
6、告之患者及家属疾病的不可预知性;
7、患者病情变化时,及时向家属通报情况;
8、指导患者的生活起居、康复方法及出院后注意事项;
9、涉及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以外的用药,需向患者和家属说明并
征得同意;
10、结合患者病情和个体特点,就具体事宜进行针对性沟通。
二、沟通形式
1、首次沟通:主管医师应在首次查房时,将病情、初步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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