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事业单位招考:2016黔南州招聘事业单位公告(6)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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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考区考务机构分别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由考区考务机构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四项目”人员须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证明上须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6、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出具的书面证明。
7、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8、驻黔南部队随军家属需提供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随军证明材料。
9、村支两委人员须提供经县(市)组织部确认的期满1届的相关证明。
10、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11、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各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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