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DABS0018S2021山东奥博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蛹虫草(6)
时间: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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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净含量检验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种产品为一组批。
7.2 抽样
同班次,一次投料为一批。每批成品中随机抽样,但每批样品抽样基数许多于200 个包装。其中:一份作检验用,一份留作备检。
7.3 检验
7.3.1出厂检验
7.3.1.1检验项目
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腺苷、多糖、乳酸菌(乳杆菌、双歧杆菌)、大肠菌群。
7.3.1.2 产品出厂
每批产品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
7.3.2 型式检验
7.3.2.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进行:
—新产品投产前;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停产半年后,复原生产时;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管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3.2.2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规定的全部项目。
7.4 判定规则
7.4.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
7.4.2 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及卫生部2009年第3号公告蛹虫草项下、2009年第5号公告菊粉项下、卫生部公告2020年第17号人参(人工种植)项下、卫生部公告2020年第10号裸藻项下相应要求的规定。
8.2 包装
8.2.1 产品内包装采纳铝塑复合袋,应符合GB/T 28118的规定;外包装采纳瓦楞纸箱,应符合GB 6543的规定。
8.2.2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
8.3 运输
8.3.1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幸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阻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
8.3.2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
8.4 贮存
8.4.1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离地离墙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