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氨制冷安全技术(5)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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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氨压力表每年须经法定的检验部门校正一次,其他仪表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第十六条氨压力表的装设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须避免冻结及强烈震动。若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铅封损坏等,均须立即更换。
第十七条每台氨压缩机、氨泵、水泵、风机,都应单独装设电流表,应有过载保护装置。
第十八条氨压缩机间应设有电压表,并定时记录电压数值。当电网电压波动接近规定幅度时,要密切注意电流变化、电机温升,防止电机烧毁。
第十九条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完好性。电缆管用不燃的绝缘材料包裹,大功率负荷电缆不得直接与聚苯乙烯或聚氨脂隔热板型建筑物接触。
第二十条氨压缩机的吸排气侧、密封器端、分配站供液、热氨站的集管上,应设置温度计,以便观察和记录制冷装置的运转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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